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 7号)及《关于实行博士后资助“无感服务”组织做好博士后资助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请和单位初审环节,于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2日,通过张榜公告方式对本单位符合申报青岛市博士后聚青资助条件的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于11月18日17:30前实名向人事处反映。公示无异议的,单位将提交青岛人才无感服务平台进行审核确认。
人事处电话:0532-8672872
邮箱:rsc@qdbhhuedu.cn
监察办公室电话:0532-83150149
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是否出站 |
金额(万元) |
1 |
裴飞 |
男 |
370*****218 |
是 |
10 |
青岛滨海学人事处
2023年4月6日